關於退貨・換貨
商品皆享有7天鑑賞期(含例假日),請留意,商品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,如需退換貨請保持無配戴及使用痕跡,若商品刮傷受損,請恕無法接受退換貨。(收到商品後隔天起算為第一天,含:如收件地址有管理員代收,則以管理員簽收的隔日起算),欲退/換貨,請於七日內以郵件方式聯繫提出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
依照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二條規定,客製化商品不受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範,合理例外情事不適用七日猶豫期 ,下訂後無法退換貨。
依台灣消費者保護法,貼身飾品:耳環(耳針、穿刺型、耳夾)屬個人衛生用品,故無鑑賞期並基於個人衛生原則亦不受理退換貨。
另實體通路購買及個人客製化商品(如設計改款、刻字、改尺寸、個人化調整等)、活動特殊品項(如福袋、絕版特賣)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、且還原完整包裝 (含商品本體及包裝的完整性), 購買時所附包裝、收據、保養卡請一併退回,包裝不完整本公司有拒絕退換貨權利。請勿缺漏任何配件、勿自行拆解或損毀商品。若有遺失、毀損或缺件將可能影響您退換貨的權益,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索取賠償費用。
若是個人因素須辦理換貨,須由消費者自行將商品寄至 EMMPTYFOREST 指定退換貨收件地址,並負擔來回之運費。
如有退/換貨需求請在收到商品七日之內與我們聯繫,確認後再寄出,自行寄出者恕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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